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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发布时间:2015-04-20 | 作者: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生态环境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比较突出的问题有:水体污染和空气污染加重,尤其是出现大范围的雾霾天气;生态用地面积减少,生态空间资源缩小;农村环境保护薄弱,一些地区耕地污染超标等等。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着眼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社会行为方式,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应围绕使地方政府承担起管理者的责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健全科学的决策和责任制度以及绿色考评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三是以立法形式确定生态红线以及管理制度,科学划定生态红线,严格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企业既是市场经济主体,也是生态环境保护主体。应发挥国有大企业的主导作用,带动各类企业调结构、转方式,实行清洁生产,走低碳、绿色、循环发展之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提高企业排污收费标准,推行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引导生态受益地区和单位与生态保护地区开展横向补偿。严格环境准入,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国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在用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全国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社会资本投资于环境保护领域的产业指导目录,推行环境服务政府购买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行业性和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环境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构建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开展全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赖于人民群众生态意识的觉醒和自觉行动。必须使全社会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到行动上和实践中。加强以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为核心的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全民生态文明观、道德观、价值观,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开展共建美丽中国、共享美好生活创建活动,创建美丽乡村、美丽社区、美丽校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建设环保志愿者队伍,为公众有序参与提供制度化、组织化渠道。营造生态消费的文化氛围,提倡节俭,反对浪费,使公民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趋于生态化、科学化、健康化,减少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

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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